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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院2015年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3-30     编辑:     点击数:

西美学字[2015]2号                      签发: 

 

关于做好我院2015年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工作的
通  知

 

各系、研究生部、艺术教育学院、特殊教育艺术学院:

为切实做好201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鼓励帮扶毕业生积极参加求职择业活动,根据陕人社发【2013】37号文件《关于设立和发放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的通知》精神,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标准

我院2015届全日制毕业生,毕业年度内其家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本人有就业意愿并积极求职,以及身患残疾的毕业生。

经审核后,对符合条件的毕业生按照1000元/人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求职补贴。

二、申领及发放程序

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按照“自愿申请、公开公正、分级管理、专款专用”的原则申办发放。

1、3月10日至17日,各系部将符合条件的毕业生材料初审、汇总后交至就业办;

2、3月20日至27日,学院就业办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拟定公示名单;

3、公示结束后就业办将申报材料上报至西安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及省教育厅;

4、求职补贴名单以陕西省人社厅最终审核结果为准,求职补贴款项将直接支付至毕业生所提供的银行账户。

三、一次性求职补贴申报材料及审核标准

1、《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申请表》(需附上本人一寸免冠照片)一式三份(附件1)。

2、《高校毕业生所在家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原件一份(附件2)。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毕业生所提供的低保证明要注明学生与低保证户主的关系,体现该家庭被批准享受低保的最新起止时间,体现该家庭该学生2015年度仍在享受低保待遇,落款章必须为县(区)级或县(区)级以上民政局签章。

3、身患残疾的毕业生须提供县级以上残联核发的残疾证。

4、本人身份证件复印件需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复印清晰。

5、本人银行卡复印件需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并手写卡号、开户行、身份证号和有效联系方式。

6、若“低保证明”及“低保证”中无法体现学生与低保户主的直系血缘关系,则需提供户口本户主页和本人页复印件,或由当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关系。

7、附件3由各系部、学院填写后加盖公章随汇总材料一同交至就业办。

四、工作要求

各系部、学院要高度重视,明确任务分工,加强协调配合,扎实做好补贴发放工作。对经查实虚报冒领求职补贴的毕业生,责令退回补贴资金,并将不良记录记入本人学籍档案。

举报电话:029-88221794  举报邮箱:jyb1949@126.com

 

 

 

学生处

2015年3月9日

附件1: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申请表
附件2:高校毕业生所在家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明
附件3: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申请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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