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下载
首页   >   资料下载   >   正文

美术史论系教师休息室管理规定

发布日期:2017-05-05     编辑:     点击数:

美术史论系教师休息室管理规定

 各位教师、学生:

     史论系教师休息室是本系教师课间休息的公共场所,为了规范教师休息室的管理,为教师提供一个良好的休息及交流场所,经研究,特制定以下管理规定。

    一、休息室是为教师提供课间休息的专用场所,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也不得私自堆放物品。

二、教师不得将休息室钥匙给予学生保管或复制。

  三、未经允许,学生不得进入休息室或在室外打闹、喧哗,对于擅自进入者,每位教师遇到都有权制止,情节严重的报系上处理。

  四、最后一位教师离开时请务必锁门。

 五、爱护休息室中的设备(电脑、打印机等),一旦发现故障后及时告知办公室主任维修。

六、注意保持休息室环境卫生,随身物品及个人垃圾随手带走,扰乱环境卫生者,一经查实,罚其打扫休息室卫生一周。

良好的环境需要大家共同维护,希望每位老师都能将休息室当做自己的家一样爱护,自觉遵守以上规定,并互相监督,共同营造一个和谐美好的工作氛围。                                       

 美术史论系

201752

联系我们

地址:陕西西安市雁塔区含光南路100号22.23层

邮编:710065

电话:029-88237864

微信公众号

Copyright © 西安美术学院史论系 ALL Rights Reserved.        陕ICP备 05010976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