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术史论系党总支开展党纪党规专题学习暨警示教育
为深入推进党纪学习教育,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常态化、制度化,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同志牢固树立纪律意识,切实履行党员义务,美术史论系于6月20日围绕“严守党的纪律,加强党性修养”开展主题学习,就《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这四个条例准则展开学习。通过学习以上条例的历史沿革、主要内容与颁布意义,引导党员们在日常学习生活中,时刻用条例自我警醒约束,增强责任意识与纪律意识。
同时,为进一步强化廉政警示教育,学习条例后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片《零容忍-不负十四亿》。通过专题纪录片中违反党纪的反面案例,提醒党员们要筑牢纪律防线,不忘初心使命,永葆党员本色。
Part1 党纪党规学习


一、《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

(一)《准则》简介
《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是2016年10月27日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党内法规。《准则》全面总结近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管党治党的新经验,顺应时代发展变化对全面从严治党提出的新要求,对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点内容、主要任务、重要举措作出系统部署,是指导新形势下全面从严治党的行动纲领,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净化党内政治生态的根本遵循。
(二)历史沿革
开展严肃认真的党内政治生活,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1980年2月29日,党的十一届五中全会通过了《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为更好进行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经受“四大考验”、克服“四种危险”,需要制定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准则。2016年10月27日,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通过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准则》自2016年11月2日全文发布实行。

(三)主要内容
《准则》分三大板块、12个部分:
第一板块是序言,属于总论,阐述党内政治生活的重大作用和历史经验、存在的突出问题、面临的形势任务以及新形势下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性紧迫性,提出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目标要求。
第二板块是分论,是主体部分,围绕坚定理想信念、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严明党的政治纪律、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发扬党内民主和保障党员权利、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保持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12个方面分别提出明确要求、作出具体规定。
第三板块是结束语,主要讲加强组织领导和督促检查、高级干部带头示范,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四)颁布意义
改革开放以来,党所面临的形势任务和党内环境发生了很大变化,党的建设既积累了大量新履历,又面临许多新环境。为了实现“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深化全面从严治党的新任务,办理新形势下党内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党的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准则》继承和创新了中国共产党增强自身建设方面履历和成果,顺应了新形势新任务对严厉党内政治生活的新要求。
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 (一)《准则》简介
《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于2015年10月中共中央印发。《准则》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依规治党与以德治党相结合,紧扣廉洁自律主题,重申党的理想信念宗旨、优良传统作风,重在立德,是党执政以来第一部坚持正面倡导、面向全体党员的规范全党廉洁自律工作的重要基础性法规,是对党章规定的具体化,体现了全面从严治党实践成果,为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树立了一个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准。
(二)历史沿革
现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是在2010年《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基础上修订而成。原《廉政准则》是在1997年《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的基础上修订而成的,2010年1月颁布实施。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适用对象过窄,仅对党员领导干部提出规范,未能涵盖8700多万全体党员。二是缺少正面倡导,其中“8个禁止”“52个不准”均为“负面清单”,许多条款与修订前《党纪处分条例》和国家法律重复。三是“廉洁”主题不够突出,有一些内容与廉洁主题无直接关联。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全面从严治党实践不断深化,该准则已不能完全适应全面从严治党新的实践需要,党中央决定予以修订。

(三)主要内容
从内容来看,全文共8条、281字,包括导语、党员廉洁自律规范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范。
中国共产党全体党员和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必须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必须继承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必须自觉培养高尚道德情操,努力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廉洁自律,接受监督,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党员廉洁自律规范
第一条 坚持公私分明,先公后私,克己奉公。
第二条 坚持崇廉拒腐,清白做人,干净做事。
第三条 坚持尚俭戒奢,艰苦朴素,勤俭节约。
第四条 坚持吃苦在前,享受在后,甘于奉献。
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范
第五条 廉洁从政,自觉保持人民公仆本色。
第六条 廉洁用权,自觉维护人民根本利益。
第七条 廉洁修身,自觉提升思想道德境界。
第八条 廉洁齐家,自觉带头树立良好家风。
(四)颁布意义
《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的制定符合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现实导向,体现了中国共产党人的价值导向和道德追求,对于新时期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以及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加强党内监督,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确保党始终成为人民衷心拥护、勇于自我革命、经得起风霜考验、永葆生机与活力的政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条例》简介
《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是为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规范和强化党的问责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制定的。经2016年6月28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由中共中央于2019年9月4日修订发布。
(二)历史沿革
2016年1月,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工作报告提出,要把问责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研究制定《中国共产党党内问责条例》。2016年6月,王岐山在北京主持召开部分中央部委负责同志座谈会,并到辽宁省召开座谈会,就制定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征求意见。2016年6月28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2019年9月4日,中共中央印发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
(三)主要内容
《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共二十七条,核心内容包括:
1、党的问责工作应当坚持以下原则:依规依纪、实事求是;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权责一致、错责相当;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惩前毖后、治病救人;集体决定、分清责任。
2、问责对象:党组织、党的领导干部,重点是党委(党组)、党的工作机关及其领导成员,纪委、纪委派驻(派出)机构及其领导成员。
3、问责情形
(1)党的领导弱化。
(2)党的政治建设抓得不实。
(3)党的思想建设缺失。
(4)党的组织建设薄弱。
(5)党的作风建设松懈。
(6)党的纪律建设抓得不严。
(7)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坚决、不扎实。
(8)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
(9)履行管理、监督职责不力。
(10)在教育医疗、生态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扶贫脱贫、社会保障等涉及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上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假作为。
(12)其他应当问责的失职失责情形。
4、问责方式
(1)对党组织的问责方式有3种:检查、通报、改组。
(2)对党的领导干部的问责方式有4种:通报、诫勉、组织调整或者组织处理、纪律处分。
(四)颁布意义
问责条例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利器。条例贯彻党章,坚持问题导向,紧紧围绕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维护党的纪律、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开展问责。对于失职失责造成严重后果、人民群众反映强烈、损害党执政的政治基础的都要严肃追究责任。既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追究领导责任。要把责任压给各级党组织,分解到组织、宣传、统战、政法等党的工作部门,释放有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号。
四、《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

(一)《条例》简介
《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是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有关党内法规制定的条例,由中共中央于2019年5月印发,自2019年5月6日起施行。《条例》对党员教育管理的内容、方式、程序等作出规范,是新时代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的基本遵循。
(二)制定背景
党历来重视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党员教育管理作为党的建设一项基础性经常性工作来部署推进,从严从实教育管理党员,推动管党治党不断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取得明显成效。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我们党统揽伟大斗争、伟大工程、伟大事业、伟大梦想,必须把党员教育管理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着力激发党组织的生机活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政治可靠、素质优良、纪律严明、作用突出的党员队伍。
(三)制定原则
《条例》的制定遵循四个原则:一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着眼健全党的组织体系,提升党的组织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到每个党员。二是以党章为根本遵循,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教育、管理、监督、服务相结合,不断增强党员教育管理针对性和有效性。三是强化问题导向,既明确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基本要求,又针对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作出制度性规定。四是继承传统和改革创新相结合,把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做法和成功经验固化为法规制度,并注意与其他法规相衔接,贴近基层实际、体现时代特点。
(四)主要内容
《条例》共10章46条,按照党章有关规定,总结党员教育工作历史经验,结合新时代党员队伍建设需要,从总则、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员教育基本任务、党员日常教育管理主要方式、党籍和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党员监督和组织处置、流动党员管理、党员教育管理信息化、组织领导和工作保障等方面,规定了党员教育管理的总体思路和基本任务,并明确各项任务的重点内容和目标要求,引导广大党员增强党性、提高素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在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带头作用。
(五)颁布意义
《条例》通篇贯穿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对于提高党员队伍建设质量,激发党组织的生机活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夯实党长期执政基础,实现党伟大执政使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Part2 观看廉政警示教育片《零容忍》




民心是最大的政治,人民群众最痛恨腐败。不得罪成百上千的腐败分子,就要得罪十四亿人民,这是一笔再明白不过的政治账、人心向背账。警示教育片《零容忍》第一集《不负十四亿》讲述了公安部原副部长孙力军政治团伙案、昆明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原院长马林昆案、国家开发银行原党委书记胡怀邦案等典型案例。作为党员干部,他们在欲望面前丢失了理想信念,违背了党的初心使命,毫无党性原则,贪污腐化。通过这些典型案例,警示全体党员要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时刻警醒,始终保持理想信念的坚定,守住清廉底线。
Part3 心得体会
学生党员詹伊宁
党纪党规是加强党的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制度保障。通过对四个条例的学习,我深刻认识到,廉洁自律、问责机制、党员教育管理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是中国共产党保持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手段。这些条例不仅为党员干部的行为提供了明确的指导,也为党的建设和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作为一名党员,我将以这些条例为行动指南,严格遵守党规党纪;深入学习领会文件精神,不断提升自己的党性修养和组织纪律性,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自己的力量。
学生党员苏琳
在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时,我深刻感受到了廉洁自律的重要性。作为一名党员,我深知自己必须以身作则,做到清正廉洁。在日常生活中,我也一直努力践行这一点,无论是在工作上还是生活中,都时刻保持警醒,坚守道德底线,确保自己的言行符合党员的标准。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则让我更加明白了责任与担当的意义。在工作中,我始终牢记自己的职责,对于出现的问题,我勇于面对,敢于承担责任。《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让我意识到,作为党员,我们需要不断提升自己的思想政治觉悟,保持学习的热情,积极参加党的组织活动,努力提升自己的综合素质。
总而言之,这些党内法规不仅对我个人的思想和工作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也让我更加明确了作为一名党员的责任和使命。我将继续以高标准要求自己,把个人的成长与党的事业紧密结合起来,以实际行动践行党员的初心和使命。
Part4 结语
学习党规条例、观看警示教育片之余,我们更要在思想上加强党性修养,增强对党规党纪的敬畏之心。在日常学习生活中要保持和发挥党的优良传统作风,坚定理想信念,时时刻刻以法规、纪律作为行为准则,不断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提高,将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争做新时代清正廉洁的合格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