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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制度构建艺术生态——韩国美术振兴政策的变化与地方政府的作用

发布日期:2026-10-12     编辑:宗恒     点击数:

以制度构建艺术生态——韩国美术振兴政策的变化与地方政府的作用

2026年9月15日下午4时,由西安美术学院艺术人文学院主办的学科建设项目“艺术学学科高地与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系列讲座在学术报告厅举行。本场讲座特邀韩国雕塑家协会理事长、首尔国际雕塑庆典运营委员长、韩国著名雕塑家权致圭(권치규)担任主讲,以《以制度构建艺术生态——韩国美术振兴政策的变化与地方政府的作用》为题,探讨艺术家如何通过行业组织参与公共事务、改善创作与市场环境,以及艺术制度如何支持艺术创作与雕塑艺术生态的持续发展。讲座由西安美术学院艺术人文学院艺术管理系主任、硕士生导师朱平教授主持,艺术设计学系教师李虹燕担任学术翻译。


讲座伊始,权致圭理事长首先从艺术家自身的实践经验出发,提出了此次讲座所关注的核心问题——“国家如何振兴美术”,特别指出对韩国美术政策与制度的介绍,并不是为了简单比较不同国家制度优劣,而是希望通过制度之间的交流,了解韩国在不同发展阶段如何回应艺术生态中的现实问题,以及法律、政策与地方实践如何共同为艺术发展创造条件,并从中观察制度如何回应艺术创作、市场运行、公共艺术和城市发展等现实需求。围绕这一思路,权致圭理事长将韩国美术政策整合为从“自由”走向“支持”,再进一步构建“生态系统”的发展过程。他介绍,韩国相关制度以艺术自由和艺术家权利保障为基础,在此之上逐步形成涵盖创作、展览、市场、城市空间与公众参与等多个环节的支持体系。国家对艺术的支持并不局限于资金投入,而是通过法律制度保障艺术创作自主性,同时为艺术家持续创作、作品展示与流通以及公众艺术享有创造必要条件。



在文化法律制度部分,权致圭理事长从《大韩民国宪法》《文化基本法》以及《文化艺术振兴法》等相关法律谈起,进一步介绍《美术振兴法》的制定背景及其制度意义。他指出,随着当代美术媒介不断拓展,艺术作品从创作、展览到销售、鉴定、收藏、租赁和再销售,形成了更加复杂的生命周期。因此,美术政策需要从单纯关注作品生产,进一步延伸至专业人才、国际交流、美术服务业、公平交易、消费者保护、真品证明以及公共美术品管理等领域,由此推动美术支持从单一的“项目支持”逐渐转向对整体生态环境的建设。


此外,权致圭理事长还重点介绍了韩国近年来美术政策中的制度变化。2026年7月26日起实施的美术服务业申报制度,通过地方行政部门掌握市场参与主体的基本情况,为市场信用、行业管理和消费者保护提供制度基础;计划于2027年7月26日起施行的美术品转售报酬请求权,则尝试将艺术作品在专业市场中的后续价值与艺术家的创作贡献进一步联系起来。权致圭理事长强调,相关制度目前仍处于不断完善和实践检验的过程中,因此理解这些制度时,应更多关注其所回应的现实问题及其可能产生的实践影响。


在公共美术领域方面,权致圭理事长将重点放在艺术作品进入城市之后的持续性问题。公共艺术并非“设置完成”即意味着项目结束,作品设置之后还涉及记录、保存、维护、迁移、再利用以及公众体验等一系列问题。因此,公共艺术的制度建设需要从“设置”进一步走向“管理”“循环”与“公共价值”,将作品视为需要长期运营和维护的公共文化资产。在这一方面,《美术振兴法》规定了用于专业管理、利用政府美术品等公共资产的公共美术品管理体系与公共美术银行功能。权致圭理事长表示这一变化同样适用于地方政府的公共艺术,应明确建立每件作品的管理台账、修缮预算、与艺术家的联系机制和迁移、拆除标准。

围绕韩国建筑物美术作品制度,权致圭理事长进一步说明了艺术与城市建设之间的关系。该制度以《文化艺术振兴法》为依据,将城市开发过程中的部分资源转化为文化艺术空间和艺术创作机会,使美术由美术馆内部延伸至建筑与城市公共空间。同时他也指出,公共艺术项目涉及艺术家、建筑师、景观设计师、结构技术人员、开发企业、地方政府、审议机构以及公众等多方主体,其运行已经超越单纯的作品制作,而成为融合艺术、城市建设与多专业协作的综合性实践。



在地方政府作用的讨论中,权致圭理事长介绍了韩国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之间的制度分工。中央政府通过法律、法令和基本规划确定美术政策的基本方向,地方政府则在法律框架内结合区域实际制定地方条例,并承担具体的政策执行、项目实施和公共艺术管理。以首尔、京畿道、仁川和釜山为例,不同地区因城市空间、产业结构和文化环境不同,在公共艺术及美术振兴政策的具体实施上也呈现出不同特点。地方条例不仅是行政程序的具体化,也为地区文化特征和城市发展需求进入美术政策提供了制度空间。

权致圭理事长结合自身长期从事雕塑创作以及参与韩国雕塑家协会、首尔国际雕塑庆典等艺术实践的经历,进一步指出:今天的公共艺术已经不是艺术家与行政部门之间的单一关系,而是艺术、城市、产业与社会多方力量共同参与的实践过程。艺术家提供创作与场所意义,企业能够提供技术、空间、资本与品牌,地方政府则承担连接公共性、城市规划和地域文化资源的作用,而法律制度所要建立的,正是多方主体能够透明、稳定和持续协作的基本规则。



讲座最后,权致圭理事长以“自由、支持、市场、城市、可持续性”五个关键词总结了韩国美术振兴制度的发展逻辑。他指出,韩国美术政策正在从“支持艺术家的政策”,逐步转向“建立使艺术能够持续循环的社会结构”,正如他所说:“制度不能替代作品,但能够创造让好作品持续产生的条件。”同时,他提出未来中韩美术交流可以进一步超越展览交流本身,在公共艺术与城市政策、艺术家交流、美术市场与技术、大学及研究机构合作等方面展开更加深入的交流与讨论。不同国家和地区拥有不同的社会环境与文化条件,与其直接移植某一种制度,不如在相互理解的基础上探讨制度背后的问题意识与实践经验。


本次讲座以韩国美术振兴政策为切入点,将艺术创作、市场机制、公共艺术、城市发展与地方治理等议题联系起来,为师生理解艺术制度与艺术生态之间的关系提供了新的观察视角。通过对韩国相关制度实践的介绍与讨论,也进一步拓展了艺术学理论与艺术管理研究的国际视野,为思考艺术如何在社会、城市与地方文化治理中形成更具可持续性的公共价值提供了有益启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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